吕江(学号:070831045):
经查,你于2007年9月进入我校物理系物理教育专业学习,目前仍未完成学业。根据《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》(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41号)及《渭南师范学院学生学籍实施细则》第五章第二十八条之规定,专科在校年限不超过5年。
截至2025年12月8日,你的在校学习时间已超过上述规定的最长学习年限。现正式将本处理决定告知你。如你对本处理决定有异议,可在收到本告知书之日起3日内,向学院学生申诉处理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诉。逾期未提出申诉的,视为无异议,本处理决定将正式生效。
请你在收到本告知后,于2025年12月10日前办理完毕离校手续并前往相关部门注销学籍。逾期未办理者,后果自负。
特此告知。
联系部门:物理与电气工程学院
联系电话:0913-2133048
地址:渭南师范学院2号楼2414办公室
物理与电气工程学院
2025年12月8日